驅蚊產品登記迎來新規:解讀GB/T 13917.9-2026驅避劑室內藥效試驗變化

64次 2026.10.21

  在蚊媒傳染病防控體系中,驅避劑是個人防護的重要屏障。夏季蚊蟲密度攀升,驅蚊花露水、驅蚊乳、驅蚊液等驅避產品需求激增,但產品是否真正具備驅蚊效果、能持續保護多長時間,直接關系消費者健康,也關乎產品能否順利通過農藥登記。驅避劑必須通過規范的室內藥效試驗,以可量化、可復現的數據驗證其驅避能力,才能取得登記資格、合規上市。將于2026年11月1日實施的GB/T13917.9-2026《農藥登記用衛生殺蟲劑室內藥效試驗及評價第9部分:驅避劑》,在2009版基礎上對供試靶標、試驗方法、評價指標等作出系統性調整,成為驅蚊產品登記評價的最新依據。


驅避劑室內藥效試驗


  一、新規背景:驅避劑藥效評價有了新尺度


  本次修訂涉及多項關鍵技術變化:新增"驅避劑"術語與定義,明確驅避劑為能發出刺激氣味驅趕昆蟲負向性運動的制劑;增加供試藥劑登記信息要求;更嚴格地規范供試靶標與試驗方法;同時調整計算結果有效位數和驅避劑評價指標。這些變化旨在統一試驗尺度、減少不同實驗室間結果差異,讓驅避產品的效果評價更加科學、規范。


  二、供試靶標升級:白紋伊蚊選用標準更嚴


  新規將供試靶標明確為白紋伊蚊,要求按NY/T1964.3方法飼養敏感品系試蟲,選取羽化后第5天至第7天、體重大于或等于1.6mg的未吸血雌性成蟲。這一細化的選用標準,剔除了發育不成熟或個體過小的試蟲,從源頭上保證試驗數據的一致性與代表性,是本次修訂的重點變化之一。


  三、試驗方法更規范:攻擊力篩選與驅避試驗環環相扣


  新規沿用"攻擊力試驗+驅避試驗"兩步流程。攻擊力試驗中,在裝有300只試蟲的蚊籠內,以40mm×40mm暴露面測試,2分鐘內試蟲停落大于30只次判定攻擊力合格,只有攻擊力合格的人員和試蟲方可進入驅避試驗。驅避試驗要求選擇4名及以上攻擊力合格、男女各半的測試人員,按1.5mg/cm2(膏狀)或1.5μL/cm2(液狀)劑量均勻涂抹,涂抹2小時起測,之后每間隔1小時測試一次,2分鐘內出現蚊蟲吸血即判驅避失效,記錄有效保護時間。規范的劑量與測試間隔,保障了結果的橫向可比性。


  四、評價指標明確:保護時間達到4小時方為合格


  新規將驅避劑的藥效評價統一到"保護時間"這一核心指標上:將4名及以上受試者的有效保護時間相加取平均(保留2位小數),作為該藥劑的保護時間H。評價標準為保護時間大于或等于4.00小時,所測產品判定合格。清晰的評價門檻,為驅避劑登記與市場準入提供了直接、可執行的判定依據。


  五、對驅避劑生產企業的影響


  新規實施后,驅避劑生產企業需按照最新靶標選取與試驗流程重新完成藥效測定,驗證產品保護時間能否達到4.00小時合格線。建議企業提前對照新標準核查產品配方與功效數據,補齊登記所需試驗報告,避免2026年11月實施后因試驗方法與評價尺度變化影響產品登記進度。


  中科檢測是專業的驅蚊滅蚊檢測機構,具備CMA資質,熟悉GB/T13917.9-2026《農藥登記用衛生殺蟲劑室內藥效試驗及評價第9部分:驅避劑》全部試驗要求,可開展驅避劑驅蚊滅蚊檢測服務,涵蓋攻擊力試驗、驅避試驗、保護時間測定與藥效評價等全流程測試,出具具備效力的檢測報告,助力驅蚊產品企業順利完成農藥登記與合規上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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